論美國的憲法文化
(作者未知) 2010/8/5
(接上頁)從憲法、尊重憲法為基礎的政治氛圍和政治行為。那么美國的“政治氛圍和政治行為”具體都包括哪些內(nèi)容呢?也就是說,美國的憲法文化是通過哪些制度和理念體現(xiàn)出來的昵?
(一)三權分立的憲政制度和權力制衡的觀念
1787年的制憲會議上,聯(lián)邦黨人系統(tǒng)提出立法、行政,司法三種權力由三個相互獨立的政府部門分別掌握,但又不是絕對獨立而是相互制約與平衡的三權分立、相互制衡的原理。美國憲法規(guī)定的總統(tǒng)制的政權組織形式典型地體現(xiàn)了三權分立、相互制衡的組織原則。另外,分權制衡的觀念也體現(xiàn)在聯(lián)邦和各州關系的處理原則上,美國憲法規(guī)定了聯(lián)邦制的國家結構形式。聯(lián)邦的法律是全國最高的法律:聯(lián)邦中央對各州處于最高地位,聯(lián)邦保護各州:未列舉的權力一概歸各州保留行使:各州之間遵循相互信任、禮讓、平等對待的準則。不過,二十世紀以來,聯(lián)邦制向中央集權方面的演變的趨勢日益加強。
(二)程序優(yōu)先的理念
程序能夠促進自由,保障理性選擇。沒有程序就沒有權利的理念在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律實施中獲得了普遍認同和遵守。正是程序優(yōu)先的理念使得美國人民普遍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實質(zhì)上就是程序面前人人平等,這典型地反映在,普通法院對行政訴訟具有管轄權,并適用民事訴訟程序?qū)徖怼?正如筆者在前文提到的,在2000年大選訴訟后,包括戈爾在內(nèi)的很多美國人并不接最高法院的最后決定,但他們接受了最高法院裁決的程序和制度。這正是程序優(yōu)先理念作為美國憲法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最好例證。
(三)私權神圣的觀念
美國憲法對公民權利的保護也經(jīng)歷了一個逐步普遍化的過程,在制憲時期,一些弱勢種族、族裔和性別群體的利益遭到忽略或踐踏:隨著形勢和觀念的變動,這些群體的社會認同和群體意識不斷覺醒,逐漸從原來的社會邊緣進入多元利益的競技場,對既存的憲政秩序提出了挑戰(zhàn)。通過斗爭,私權神圣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憲法對公民權利的保障也逐漸普遍化。美國憲法的第一個“十項修正案”詳細列舉了美國公民基本的和不可剝奪的權利:憲法第l3、l4、l5條修正案承認和保護黑人的公民權和政治權利;婦女的政治權利、印第安人的公民權利等問題也都在美國憲政秩序的演進過程得到進一步完善和發(fā)展?上耄瑳]有“私權神圣”觀念的支撐,美國公民爭取權利的斗爭還將有更長的路要走。
四、美國憲法文化的核心精神——憲法崇拜
以上我們介紹的權力制衡、程序優(yōu)先、私權神圣等觀念在美國的憲法中部有明確的規(guī)定,我們了解這些制度和觀念只是達到了對美國憲法文化的感性認識,我們不禁要問,我們怎樣做才能達到對美國憲法文化的理性認識呢?很簡單,深思這樣一個問題就可以了——權力制衡、程序優(yōu)先、私權神圣等觀念為什么能夠深入人心?答案只有一個:美國人對自己的憲法達到了崇拜的程度。憲法崇拜正是美國憲法文化的核心精神。
在美國人心目中,憲法是政府和公民間的一項政治契約,而這項契約對雙方都有絕對的約束可見,美國人對憲法的推崇已經(jīng)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自殖民地時代開始,人們就在英國憲政觀念的基礎上注重成文法:進而形成了憲法至上、依憲行政的觀念和實踐。在反英獨立運動中,經(jīng)過和英國的政治辯論和對反英合理性的闡述,這種憲法觀得到強化。在獨立后各州的立憲和行憲實踐中,憲政觀念不斷普及;而聯(lián)邦憲法的制定、討論和批準過程,使美國人的憲政情結更加深化。這是制憲和行憲的社會土壤。在司法審查制度確立以后,合憲性問題被不斷提出和得到闡釋,憲法至上的觀念得以鞏固。國會立法必須合乎憲法,行政執(zhí)法必須遵循憲法?梢哉f,美國的憲政歷程就是“憲法崇拜”文化在美國不斷成熟和繁榮的過程。而這種將憲法上升為一種價值標準的憲法文化又不斷地推進著美國的憲政向前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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