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技師學院聽課折算授課時數認定與管理辦法
資源天下 2014/4/17 14:55:54
各系、處室:
為鼓勵教師間加強業(yè)務溝通與相互學習,促進教師不斷提高自身業(yè)務素質和教學水平,健全教學質量監(jiān)控體系,進一步規(guī)范學院教學管理,同時為教師提供彌補工作量不足的機會,特制定如下聽課折算授課時數認定與管理辦法。
1.聽課折算授課時數的計算方法。教師每聽一節(jié)課按一體化教學計算授課時數的一半計算;中層及以上干部督導性聽課,每聽一節(jié)課按理論教學計算授課時數的一半計算。
2.聽課的認定條件。教師聽課,必須提前一周報系部教管辦備案,要有完整的聽課筆記,每聽一節(jié)課必須寫聽課心得。中層及以上干部督導性聽課,要有完整的聽課筆記,必須進行評課和反饋,否則按教師聽課認定。
3.聽課折算授課時數的統(tǒng)計與處理。聽課折算的授課時數按月統(tǒng)計,教師填入每月下發(fā)的教職工工作考核表內,逾期不補計。由于學院安排,基本工作量不足的教師,聽課折算的授課時數可用于填補基本工作量;超過基本工作量的教師,聽課折算的授課時數原則上按超課時計算,享受超課時津貼。由于主觀原因,基本工作量不足的教師,不享受聽課課時津貼。
4.聽課折算授課時數的管理。各系部教管辦要認真記載教師上報的聽課計劃,每周要在OA系統(tǒng)中公布下周聽課安排,具體內容為班級、授課人、聽課人等,并安排人員到時巡查。各系教管辦主任每月要對照聽課的認定條件,認真核查教師上報的聽課折算的授課時數,對弄虛作假者責令改正,并倒扣其相應課時數。教務處對各系部上交的教職工工作考核表進行復核,仍發(fā)現(xiàn)有教師弄虛作假者,除倒扣該教師相應課時數外,另扣該系部教管辦主任相應課時數。
5.幾點說明:
(1)有些課程(如:實習、創(chuàng)業(yè)教育等)需要幾位教師同帶一個班時,彼此之間不視為聽課。
(2)教師聽課要事先告知被聽教師,以免上課時產生誤解。
(3)師徒結對或曾經結對過的教師要相互多聽課。
(4)聽課教師要自覺遵守上課紀律,不得影響被聽班級正常上課。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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