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下的陰影——淺析學校教育對青少年犯罪的影響
成都外國語學校 張竟勻 武新悅 周子為 2021/6/1 19:38:17
(接上頁)認為這一舉動會有效果。
約2/5的同學認為應該調到14歲,另2/5的同學認為應該調到12歲及以下。由此可見,有些同學單純的認為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對于青少年犯罪的減少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由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可知,同學們認為社會環(huán)境,個人因素,家庭環(huán)境,學校教育都負有一定的責任,其中學校教育是占比最大的選項。說明同學們認為學校對于青少年道德品質以及個人修養(yǎng)起著較大的作用。
3/4的同學認為教育機構應該對青少年犯罪負一定責任。
據(jù)我們收集回來的問卷調查結果統(tǒng)計,82%的同學支持下調法定刑事年齡,近一半的同學支持將年齡調至12歲及以下,但有35%的同學認為下調并不會產生實質性的影響。在青少年犯罪的產生原因當中,學校教育獲得了近1/4的票數(shù),且近3/4的同學認為學校應該為青少年犯罪承擔部分責任。下面,我們將從學校教育這方面對青少年犯罪進行分析。
2.2.1 對學校教育影響青少年犯罪的結果分析
眾所周知,學校是教育者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進行系統(tǒng)的教育活動的組織機構,由專職人員和專門機構承擔的有目的、有系統(tǒng)、有組織的、有計劃的以影響受教育學校教育者的身心發(fā)展為直接目標,并最終使受教育者的身心發(fā)展達到預定目的的社會活動。學校教育一般是有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等幾個階段,其中中學包括初中和高中。我們的知識技藝、審美品位、思想道德絕大多數(shù)在學校里被發(fā)展完善,而學生的青少年時期主要在中學階段渡過,因此,學生們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大部分都在中學階段定型。要對青少年犯罪進行全面理性的分析以及提出方案對策,學校教育是不可缺少的一環(huán)。
2.2.1.1 學校對于青少年道德品質的塑造
學校的教學分為了德育和教育兩方面的內容,其中德育的主要工作就是塑造我們的道德情感,價值觀念等內容。小學的思想品德課,中學的政治課和心理課,都在承擔著這一責任。小學時期主要是培養(yǎng)小學生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的習慣,待人處事的禮儀,勤儉樸素的美德等方面,中學階段主要是加強對法律的認識,對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理解,弘揚優(yōu)秀的中華傳統(tǒng)文化等方面。但是根據(jù)筆者的受教育經(jīng)歷,老師在進行道德教育的過程中,主要是以講解為主,少有生動有趣的活動,再加上學生年齡尚小,對這方面的內容不感興趣,就導致了同學們不愿意聽講、參與活動,老師認為講述起來枯燥乏味的課堂氛圍。尤其是中學階段,學生們正是青春期叛逆的時候,對于規(guī)則和義務的意識較為淡薄,更是導致了上課的效果微乎其微。同時,伴隨著中國現(xiàn)在的素質教育逐漸應試化,小學時期思想品德課不設為考試科目,初中學階段的學習為了升學和進入重點高中,高中階段的學習為了應付學業(yè)考試和高考,不免會產生學生應付考試的思想以及理論很扎實,但落實不到行動上的現(xiàn)象。
2.2.1.2 學校對于青少年心理建設的培養(yǎng)
中學學校一般設有心理課程,心理課程上主要根據(jù)學生們現(xiàn)階段的心理特征,對于學生們現(xiàn)階段可能有的一些心理問題和想法做出介紹和解決方法,了解一些心理學的理論和實驗等等。大多數(shù)學校還設有類似心理咨詢室的地方,可以接待需要心理咨詢和心理輔導的學生。相較于思想政治課,心理課的內容更加新穎有趣,也有著更多的活動,但是因為考試完全不涉及,就更加受到應試化教育的影響,一些同學認為心理課對于提升成績沒有效果,自己也沒有什么心理問題,便傾向于在心理課上做諸如寫作業(yè)的事情。由于中學生的學習任務繁重,導致許多學生沒有精力,也沒有時間來關注自己的心理問題,更不會想到去心理咨詢室咨詢這種“浪費時間”的行為。如此一來,學校的心理建設工作便難以開展。另外,由于應試教育的目的是選拔和淘汰,一些學習成績較為落后的同學有可能會產生委屈和敵視的心理,感到身心疲憊,精神空虛,因此厭惡學習,逐漸產生反感的情緒,便會產生對個人,對家庭,乃至對學校不好的影響。
3 建議
晉朝著名政治家傅玄認為“立善防惡謂之禮,禁非立是謂之法”,善惡之觀是明辨是非的前提。由此看來,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沒有樹立正確的善惡是非觀念,因此,筆者認為,預防青少年犯罪應主要從學校教育的方面入手,采取有效的教育改進措施, 將罪惡的種子扼殺在萌芽階段。以下是主要對策:
3.1 學校等教育機構加強青少年心理建設
心理問題(未完,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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