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事語境與演述場域——以諾蘇彝族的口頭論辯和史詩傳統(tǒng)為例
畢業(yè)論文網(wǎng) 2009/7/11
(接上頁)同時,從田野工作模型的方法論角度提出以下初步的學理性總結,想必對廓清學界在田野—文本之間產(chǎn)生的一些模糊認識是有必要的:
第一,在方法論層面上,建立“演述場域”的概念相當于抽象研究對象的一種方式。演述場域的確定,能夠幫助觀察者在實際的敘事語境中正確地調(diào)整視角,以切近研究對象豐富、復雜的流變過程。比如說,在諾蘇史詩田野中,演述場域的清晰化,有助于我們考察史詩傳統(tǒng)在民俗生活中是怎樣與具體的敘事語境(如人生儀禮)發(fā)生聯(lián)系的?史詩傳統(tǒng)內(nèi)部的敘事界域及其表現(xiàn)在哪里?史詩本身的演述場域又是如何與其他民間敘事場域(如“克智”論辯)發(fā)生聯(lián)系的?在何種程度上、以何種方式發(fā)生聯(lián)系的?在時間點與空間點的坐標系上,史詩敘事與表演行動或言語方式(說/唱)是怎樣發(fā)生聯(lián)系的?因此,演述場域的確定首先能夠提供一種主動建立田野關聯(lián)(field relations)的學術自覺。
第二,在具體的操作層面上,依據(jù)個案研究的目的與需要,演述場域的范圍與界限也應當是流動的,而非固定的。這是由于史詩的每一次表演都與任何一次有所不同,因而演述場域的界限也相應地隨著表演的變化而變化。這種界限只能在田野中通過追蹤具體的表演事件才能最后確定,屬于一種經(jīng)驗層次的實證研究框架,有多重“透視窗”的意義。比如,我們可以將“克智”論辯活動視作史詩的一個演述場域;婚禮上、葬禮上、送靈儀式上的史詩表演也都可以視作一個個特定的演述場域;與此同時,某一次婚禮中的“克智”論辯可以視為一個演述場域,而在女方家舉行的史詩轉(zhuǎn)唱“佐”與在男方家發(fā)生的史詩論說“克斯”,則可視為兩個時空轉(zhuǎn)換中的亞場域;那么同樣,在葬禮上的史詩舞隊賽唱“偉茲嘿”與“卡冉”雄辯中的史詩賽說也可視為同一空間中不同時間點上的兩個亞場域;與此類推,在送靈大典上畢摩儀式經(jīng)頌中的史詩引唱“朵提”與“卡冉”雄辯中的史詩演述,也可視為同一個時期中不同空間點上的兩個亞場域。這樣隨著演述場域的變化,我們的觀察視界也同樣會主動跟進,那么最后得到的表演結果——文本也就會投射出表演行動的過程感、層次感、音聲感,其文本記錄的肌理也會變得豐富而細致起來,同時也能映射出演述傳統(tǒng)的內(nèi)在品格。
第三,在研究視界上,因為演述場域的確定基于關系性思考,也就是說在堅持場域關聯(lián)性原則的同 時,不能把一個場域還原為另一個場域,在史詩研究中也就不能把一次表演還原為另一次表演,更不能將“格式化”之后的文本譯還原為實際的表演場域。演述場域之間存在著一種相對的邊界,這就為史詩研究確立了一個相對穩(wěn)定的“透視窗”,來觀察處于流動、變化中的史詩演述傳統(tǒng),捕捉每一次表演事件,并可憑借“這一次”表演去觀照“每一次”表演,從而尋繹出史詩傳統(tǒng)內(nèi)部的敘事法則及其表演分衍的系統(tǒng)與歸屬,找出史詩演述中敘事連續(xù)性的實現(xiàn)或中斷及其規(guī)律性的嬗變線索。這是觀照史詩敘事的生命情態(tài)和闡釋口頭詩學的一個重要角度。因此,可以說,演述場域為我們提供了一種反觀性與互照性的考察視界。我們說到的“敘事語境”是傳統(tǒng)本身所依托的文化生態(tài),是客觀的現(xiàn)實存在;而這里所界定的“演述場域”作為研究觀察方式的建構,則取決于田野工作者的學術主動性,它既能提供將特定的研究對象——“這一次”表演事件——從表演傳統(tǒng)中分離出來的一種手段,同時又能幫助我們梳理出“每一次”表演事件之間的關系環(huán)帶,從而找到史詩傳統(tǒng)的生成結構和運作機制。
第四,在田野到文本的學術轉(zhuǎn)換與學術表述層面上,對具體演述場域的“深描”,有助于對口頭敘事這一語言民俗事象的表演情境作出分層描寫,形成關于表演過程的民俗學報告。尤其是對體制宏大的敘事樣式而言,對其演述場域的界定關系到對敘事行動本身及其過程的理解,從而對表演的深層涵義作出清晰的理解與闡釋,使學術研究更加接近民俗生活的“表情”,更能傳達出口頭表達文化或隱或顯的本真與蘊涵。如此設想,倘若我們依據(jù)演述場域的變化來描寫具體的表演過程,由此形成的表演報告(report)應與表演記錄(record)同等重要,這將有助于細化和完善民俗學文本的制作流程。也就是說,我們最后得到的史詩演述記錄(a record of epic perfor-mance)與史詩表演報告(a report of epic performance)應一同構成學術表述的雙重文本(text)結構,我們的文本闡釋也就有了田野證據(jù)的有力支撐。
第五,“演述場域”的確定,有助于在口頭敘事的文本化過程中正確理解史詩異文,也有助于從民俗學過程來認識異文的多樣性,進而從理論分析層面作出符合民間敘事規(guī)律的異文闡釋,否則我們沒法理解異文及其變體。由于“演述場域”的不同和變化,“每一次”的表演事件也會相應地出現(xiàn)不同的史詩文本。每一個史詩文本都是“這一個”,每一位演述人的任何一次表演都是“這一次”;而且在一次儀式化的史詩表演活動中,(未完,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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