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二十世紀中國文化的審判詞
畢業(yè)論文網(wǎng) 2009/7/14
(接上頁)文化。二十世紀中國文化的貧乏與中國知識分子的這個欠缺有本質性的關聯(lián)。周國平對此有恰當?shù)难哉f:“一個人自己的靈魂不曾有過深刻的經(jīng)歷,則任何外部的經(jīng)歷都不可能使他深刻起來。譬如,中國知識分子在‘文革’中所遭受的苦難也許不亞于俄國知識分子在沙皇專制或斯大林專制下所遭受的,可是,直到今天,我們沒有寫出一部以‘文革’為題材的優(yōu)秀作品,哪怕能夠勉強與陀斯耶夫斯基的《死屋手記》、帕斯捷爾納克的《日瓦戈醫(yī)生》、索爾仁尼索的《古拉格群島》相比,這恐怕不是恐然的! 我同意周國平的觀點,但是想反問一句:你本人作為一個經(jīng)歷了“文革”的知識分子不應為此罪責嗎?我們何時才能聽到你為此而進行的自我責問與自我審判呢?
既然罪責意識的匱乏與二十世紀中國文化的欠缺之間有因果關系,那么,中國知識分子就必須補上自我審判和自我懲罰這一課。否則,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文化也難以有大的突破,F(xiàn)在需要警覺的是,罪責意識的匱乏正與中國知識分子一起進入了二十一世紀。一個標志是:在反思二十世紀中國文化的欠缺時,許多人慷慨激昂地痛斥他人的無能,卻從未表達自己對中國文化的愧疚之情。事實上,即使你是六十年代出生的晚生代知識分子,你在二十世紀也度過了三十多年的時光,完全可以為中國文化做點什么——馬克思、薩特、海德格爾都是在三十多歲時寫出自己的代表性論著的,所以,二十世紀中國文化的貧乏證明你也是失職的,有罪的。但迄今為止,我尚未發(fā)現(xiàn)有人表示自己有罪。在此,我呼吁所有中國知識分子在內心法庭中對自己進行審判。我本人將借此文率先審判自己:雖然我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作為民間人士曾盡力進行建構,寫過一本具有獨創(chuàng)意義但尚未完全發(fā)表的哲學專著——《個體哲學》,但我依然對二十世紀下半葉的中國文化負有罪責,是一個有罪的人。任何在成年之后經(jīng)歷了二十世紀并仍活著的中國知識分子都應對中國文化懷有罪責意識。二十世紀中國文化的貧乏就是我們的原罪。面對原罪,我們只能承擔,無權辯解。贖罪的唯一方式是投入到真正的文化創(chuàng)造中去。
罪責意識的匱乏與超越理性的缺失有直接的關系:超越理性的缺失是因,罪責意識的匱乏是果。超越理性與實用理性(工具理性)的不同之處在于:它不是指向直接的功利性目標,而是指向某種超越性的存在——諸神,上帝,天,道,存在,等等。超越性的存在對信仰它的人來意味著終極理想和與此理想相應的價值體系。個體正是相對于它而言才可能是有罪責的。傳統(tǒng)中國文化中的超越性確實不如西方文化那樣強,但這不意味著它完全沒有超越性。儒家文化中的人可“贊天地之化育”,直至達到“宇宙就是吾心,吾心就是宇宙”的高遠境界,就是因為它建立了以天為超越存在的價值體系,對于傳統(tǒng)中國知識分子來說,如果他們成功地實現(xiàn)了此價值體系,那么,他就是神圣存在(圣人或至人),否則,就是罪責存在。王國維于1927年自殺殉道,實是源于無力弘揚天道的罪責感。但是五•四運動以后,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超越理性被大多數(shù)知識分子否定了,所引入的民主與等化理念又只被納入工具理性的范疇,因此,二十世紀中國文化對新的超越理性的建構長期處于懸擱狀態(tài)。共產主義理念在二十世紀上半葉被引入中國以后之所以受到廣泛的接納,就是因為它所預設的人類的終極存在狀態(tài)為建構新的超越理想提供了可能。然而在二十世紀下半葉,當它落實為具體的社會時,與它相應的社會理想?yún)s由于一系列社會災難而成為反思的對象,所以,超越理性的建立在二十世紀下半葉的中國仍是未完成的。超越理性的長久缺席是二十世紀中國文化最重要的特征之一。缺乏以超越存在為終端的價值體系,人就會感到魂無所依,生存就會變成隨機性的功利之旅。中國知識分子的善觀望、不執(zhí)著、立場的游移不定、投機心態(tài)都與此直接相關。在此文化生態(tài)中,罪責意識也就無從談起,終極性的探索更會被延宕乃至擱置。由于無力建構出來新的超越理性,中國知識分子在解決與此相關的問題時,只能借鑒西方或回歸傳統(tǒng),而這恰恰是后殖民語境和復古主義產生的根本原因。事實上,模仿西方和回歸傳統(tǒng)都不是建構當下中國文化的正途:只有我們的當下創(chuàng)造才是中國文化的活水源頭,因而也是建構新的超越理性的唯一起點。在涉及生命中最本己的可能性時,我們絕不能讓他人代庖。西方人或古人都不能替我們活著,真正的文化建構只能走自力更生之路。這意味著包括我在內的所有中國知識分子再一次被推上審判臺,并且統(tǒng)統(tǒng)被判定為自罪,而贖罪的方式則是通過虔誠的勞作來建立新的超越理性乃至新的中國文化。 三、帶著原罪上路——我們在二十一世紀的命運和抉擇
本文的寫作過程是我的自我審判過程,也是我在想象中審判所有知識分子的過程。
二十世紀中國文化的欠缺意味著我們是有罪的。我們對二十世紀中國文化犯有瀆職罪。這罪在我們進入二十一世紀時乃是原罪。我們現(xiàn)在只能帶著原罪上路,別無選擇。
與已成為的二十世(未完,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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