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稅務審計后的賬務調整
(作者未知) 200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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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沖銷更正法
沖銷更正法,是指對企業(yè)原錯誤的會計分錄,先用“紅字”編制一套相同內容的分錄,或作內容相同方向相反的分錄予以沖銷,再通過編制正確的會計分錄,以反映賬務真實情況的一種調賬方法。這種方法:主要是用于原錯賬所反映的會計科目對應關系不正確或重復記賬的經濟事項的賬務調整。需要注意的是,如需要調整的錯誤會計分錄的賬戶是多欄式明細賬只能用紅字沖銷更正法。
(二)補充更正法
補充更正法,是指通過作補充會計分錄直接進行更正的一種調賬方法。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原錯賬涉及的會計科目沒有錯誤,只是數額有誤或分錄有遺漏,或發(fā)生的經濟事項未作賬務處理,不需沖銷原分錄,而用補充分錄直接予以更正的一種賬務調整方法。
(三)綜合更正法
綜合更正法,是指將沖銷更正法和補充更正法兩種方法結合并用進行調賬的一種方法。它適用于查出的同一筆錯賬只是借貸一方科目錯誤,或者錯誤問題較多,涉及錯誤分錄較復雜的賬務調整。
例如,某工業(yè)企業(yè)銷售產品一批按售價計10000元,成本價為8000元,價稅合計11700元,收入存入銀行。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11700
貸:產成品11700
審計人員審計發(fā)現后如果屬于本年度事項應作如下調賬處理:
借:產品銷售成本8000
借:產成品3700
貸:產品銷售收入10000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1700
如果屬于以前年度事項應作如下調賬處理:
借:產成品3700
貸:以前年度損溢調整2000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1700
補提企業(yè)所得稅
借:所得稅66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660
參考文獻:
[1]劉國華.談稅務稽查體系的漸進性調整[J].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學報,2005,(增):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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