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指紋技術與DNA技術的優(yōu)勢比較
(作者未知) 2010/5/30
論文關鍵詞:指紋技術 DNA技術 優(yōu)勢 比較
論文摘要:指紋技術與DNA技術同屬個人識別技術,兩者相比各有優(yōu)勢。DNA技術有著明確的誤差估計,結論較為客觀,準確率較有保障,而且所需檢材來源廣泛、量微,易于獲得。指紋技術有著更強的個體識別能力,對個體不具有侵害性,更易于接受,是目前最便捷且應用最廣泛的個人識別技術。因此,這兩種識別技術都是當今司法辦案不可缺少的,都應得到高度重視。
DNA技術自1985年問世以來,由于其所具有的獨特優(yōu)勢,在司法辦案中發(fā)揮著越來越突出的作用。因此,有人對它倍加推崇,認為它比指紋技術更優(yōu)越,可以用它取代指紋識別技術。對此觀點,筆者不敢茍同,遂拋出拙見,欲與同仁共同探討。
一、指紋技術與DNA技術簡介
指紋是人的手指表面皮膚上的乳突紋線,于胎兒3、4個月時開始出現(xiàn),到6個月時完全形成,此后在個體的一生中基本保持不變,具有很強的穩(wěn)定性。而且當手接觸物體時會在物體表面留下這些乳突花紋的印跡。許多科學家已證明世界上存在兩個指紋相同的人的幾率非常小,幾乎是不可能的[1],即指紋具有高度的個體差異性。因此指紋學家們利用指紋來識別個人。具體地說,就是分析比對兩枚指紋中乳突紋線的細節(jié)特征,如果它們的數(shù)量、種類、形態(tài)、大小、位置關系等都一致,則認定它們是同一枚指紋,或是有著同一來源,為同一根手指所留。
指紋技術應用已有100多年的歷史了。1892年阿根廷法庭首次正式認可了指紋的證據(jù)地位,接著各國警方和法庭也陸續(xù)采用了指紋技術鑒別現(xiàn)場犯罪手印的遺留人。美國指紋專家認為指紋是“標準的法庭證據(jù)”[2],前蘇聯(lián)犯罪對策學家認為,“由于指紋術的發(fā)展,犯罪對策學才立于鞏固的基礎上”[3]。至今,指紋作為識別人身的手段,不僅在司法界有著“證據(jù)之首”的美譽,而且已為全世界的安全、科研、金融、醫(yī)療、旅游、教育等各行各業(yè)所廣泛應用。
DNA是deoxyribonucleic acid的縮略形式,意為脫氧核糖核酸,它是細胞的基本遺傳物質,存在于人體細胞內部。DNA分子是由四種堿基按一定順序連接起來的兩條長鏈。對于每個人,四種堿基的排列順序都不相同。根據(jù)這一特點,科學家利用一種能夠識別堿基排列順序,并在該位置將DNA長鏈切斷的“限制性內切酶”將DNA切成一個個片段。由于每個DNA中的堿基排列順序和重復數(shù)目都不一樣,用同樣的限制性內切酶切出的每一個DNA片段的長度都不相同。利用電泳法把這些DNA片段按長短進行排序,并進行染色或放射顯影,使排列出的片段具有可視性,就得到了具有高度的個體特異性的可辨別圖像[4]。正因它具有非常強的不同個體間的差異性和同一個體內的一致性,能夠被用于識別個人,而且是一種人眼可見的圖像,所以這項技術的發(fā)明人英國的Jeffereys教授稱其為“DNA指紋”[5]。這種制作DNA圖譜的技術被稱為限制片段長度多樣性技術(RestrictionFragmentLengthPolymorphisms),簡稱為RFLP技術或DNA指紋技術。隨后,DNA鑒定技術在此基礎上又增添了VNTR-PCR法、STR-PCR法、MVR-PCR法、PCR測序法等[6]。
自從發(fā)現(xiàn)指紋以來, DNA技術稱得上是在法庭科學和證據(jù)學方面最具有突破性的技術。1985年Jeffereys發(fā)明了DNA技術,并成功地完成一項親子鑒定。以后,對DNA技術的研究與應用迅速蓬勃發(fā)展起來。現(xiàn)在,它可以利用血液(斑)、精液(斑)、唾液(斑)、毛發(fā)、骨骼、指甲、牙齒、組織和器官、煙頭等物品進行個體識別、親子鑒定、性別鑒定、血型鑒定、種屬鑒定、單親親權鑒定等[6]。DNA技術使親權鑒定和個人識別由過去的只能否定不能肯定,變成現(xiàn)在的既能否定也能肯定,解決了現(xiàn)實中很多過去無法解決的問題。指紋技術和DNA技術在當今社會都發(fā)揮著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
二、DNA技術的優(yōu)勢
(一) DNA鑒定在個人識別方面有著明確的誤差估計和較高的準確率,因而更可靠,F(xiàn)代生物識別技術有很多種,如指紋識別、聲紋鑒定、DNA鑒定、視網(wǎng)膜識別、虹膜識別、面部識別、唇紋識別等,應用較多的是指紋識別和DNA識別。其中DNA技術應是最重要的識別方法,因為DNA是決定一個人的人體特征和行為特征的最根本的因素[7]。因此,從理論上說DNA技術所能實現(xiàn)的個人識別率應當是很高的。而且DNA技術能明確計算出鑒定結論的誤差估計值,因而能減少由鑒定人的主觀臆斷導致的失誤,非?陀^。如在Jeffreys首次用DNA技術所做的親子鑒定中,鑒定結論出錯的概率是7×10-22,可以說DNA鑒定結論的準確率幾乎為100%[8]。
相反,指紋鑒定因不能量化說明結果的誤差率,而顯得不夠客觀(未完,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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