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二十世紀后半葉的文化帝國主義
(作者未知) 2010/5/31
(接上頁)指責自我所有離它甚遠,但你那美好的東西一點基礎都沒有。二十世紀給人的另一最大教訓是,當人們耽溺于最美好的向往時,最基本的東西反而被剝奪了。自我所有顯然不能造就人間天堂,但如果切實尊重它,倒可以避免人間地獄。想一想本世紀幾次最大的人類災難屬于哪一類,就可知此言不虛了。
結(jié) 語
當我于1986年第一次到牛津時,我選聽了柯亨主持的系列講座。我很快就得出一個結(jié)論,柯亨的馬克思主義是典型的學院派馬克思主義,其特征是:為理論上自圓其說,不顧情理,不管實際。
其實,馬克思本人就有這種特征,當他以黑格爾式的邏輯無情地演繹他的體系時,他沒有考慮,為了平等而公有,當人們沒有自己的東西,當人們不能把勞作和報酬直接掛鉤時,他們還會有多少積極性;他也沒有考慮,為強制推行平等把絕對權(quán)力賦予一個集團和一個人,他們是否靠得住?是否會產(chǎn)生權(quán)力的異化?中國和蘇聯(lián)的社會主義實踐充分說明,以上兩個問題是致命性的。
柯亨比馬克思還進了一步(他在本書中指責馬克思實際上不愿與資產(chǎn)階級價值決裂,在產(chǎn)品極大豐富的條件下考慮平等,而他寧愿在物質(zhì)不足的情況下就談平等!熬痛硕裕皇钦y(tǒng)馬克思主義者,而是毛澤東式的窮過渡型的社會主義的鼓吹者),他實際上是在責難馬克思:你反對資本(生產(chǎn)資料)私有,但又承認并堅決捍衛(wèi)勞動的私有,豈不是雙重標準?更徹底的邏輯是,要么全部公有,要么徹底私有?潞噙x擇的是徹底反對私有,不留一點余地。這就有一個在情理上能否講得通,在實際上能否行得通的問題。
馬克思已經(jīng)提出了十分激進的革命口號:“剝奪剝奪者!”理由是他們非法占有了工人的勞動?潞鄬Υ诉不滿意:什么?你說剝奪了工人的勞動,難道這不是承認工人有自己私人的所有物:勞動?他擔心,一旦承認人們擁有自己的東西,在此基礎上合法增繁和轉(zhuǎn)移,就會造成貧富差距,就會形成不平等。于是,他主張壓抑和剝奪有才能者。這比馬克思又進了一大步,馬克思是主張剝奪現(xiàn)實的壓迫者、剝奪者,因為他們造成了不平等的悲慘狀況。柯亨則主張剝奪潛在的、有可能造成不平等的人,將不平等消滅于萌芽狀態(tài),不,比這更早,消滅于胚胎形成之際和形成之前。按照這個主張,當蓋茨(Bill Gates)退學從事電腦開發(fā)和經(jīng)營時,就要限他,甚至早在覺察到他有異常才能時,就要壓抑他。他的智慧和于是他的自我所有,在柯亨看來是可以不受保護的,他關(guān)心的這智慧和才干有可能使其擁有者成為巨富,到頭來不平等。但誰決定誰該受限制,限制到什么程度才會避免產(chǎn)生不平等呢?這能發(fā)生在一個能與奧威爾(George Orwell)的《一九八四》相媲美,類型有點差異的世界。這是一幅遠比Able、Infirm的世界更不能受的可怕圖案。
蘇聯(lián)等國家社會主義的失敗,引起了所有人的反思,《自我所有、自由與平等》一書的最后一章以沉痛的心情反省社會主義實踐的失敗。但作者完全不談失敗的經(jīng)驗教訓,完全不提這種失敗早在哈耶克(Fedrich A.von Hayek)的《通向奴役之路》(The Road toSerfdom)中就有精當?shù)念A言和透徹的分析。對于蘇聯(lián)等社會主義國家的改弦更張、更尋新路,他十分不以為然,他從左的方面質(zhì)疑市場社會主義。他主張挖掘和發(fā)揮馬克思思想中的這種因素:徹底斬斷所得和貢獻的聯(lián)系!榜R克思對按貢獻所得的責難揭示了市場社會主義所得的結(jié)構(gòu)的反社會主義(因為是資本主義)的特征!盵22]馬克思批評按貢獻所得的原則,因為它會產(chǎn)生不公正的不公等。[23]“馬克思不懷疑,按貢獻所得確實是資產(chǎn)階級原則,它把一個人的才能當成是自然的特權(quán)。按貢獻所得尊崇自我所有原則,再沒有什么原則比這更資產(chǎn)階級的了。哥達綱領批判對于市場社會主義的教訓是,它一方面去除了由資本的不同所引起的收入不公平而同時保留了個人能力的不同所引起的收入不公正!盵24]
柯亨的觀點向我們表明,為了當徹底的平等主義者,我們需要遠離人性到什么地步。
注釋:[1] Amy Gutmann , Liberal Equality (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Press, 1980) , 148 - 49.[2]G . A . Cohen , is socialism Inseparable from Common Ownership ( Not-tingham: Spokesman Books , 1995 ) , l , 6 .[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G. A. Cohen, Self-ownership , Freedom , and Eqaality ( Cambridge(未完,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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