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毛詩正義》對傳、箋之異的處理
(作者未知) 2010/5/31
(接上頁)那么,公孫究竟是指成王呢,還是周公?孔疏然后又引《春秋》、《爾雅》、《尚書》,證明“古之遜字借孫為之”,“遜”字意為遁,且周公遜遁避功確有其事。最后,又借孫毓之言表明了自己的看法,其云:“孫毓云:‘《詩》《書》名例,未有稱天子為公孫者。成王之去豳公,又已遠矣。又此篇美周公,不美成王,何言成王之大美乎?公宜為周公,箋義為長!啊{義為長”,亦為孔疏之意矣。這種借孫毓“箋義為長”之說表明自己觀點的例子還見于對《檜風•素冠》“庶見素冠兮,棘人欒欒兮”,《豳風•東山》“我東日歸,我心西悲”,《小雅•正月》“既克有定,靡人弗勝”,《小雅•楚茨》“或剝或亨,或肆或?qū)ⅰ钡仍娋涞年U釋之中。
3各列依據(jù),無所定奪
當傳、箋之解明顯不同,曲意穿鑿也不能調(diào)解之時,孔疏還往往分別列出二者的解釋依據(jù),既從毛傳釋義,又從鄭箋釋義,進行兩種不同的解釋。于傳、箋之異,不做偏袒,無所定奪,將辨別的包袱丟給讀者。
如《邶風•式微》首章“式微式微,胡不歸?”句,傳云:“式,用也!惫{云:“‘式微式微’者,微乎微者也。君何不歸乎?禁君留止于此之辭。式,發(fā)聲也!眰饕浴笆健睘橛茫{則以“式”為無義之助詞。孔疏于串講中點明了二者有異。然后,孔疏分別擺出傳箋的解釋依據(jù)。疏解傳之釋道:“《釋言》文!蹲髠鳌啡眨骸畼s成伯賦《式微》!疲骸跃弥袊牢!嘁浴健癁椤谩!睂{之釋,疏則云:“‘式微式微者,微乎微者也’,《釋訓》文。郭璞日:‘言至微也。以君被逐既微,又見卑賤,是至微也。’不取‘式’為義,故云‘發(fā)聲也’!庇趥、箋對“式”之兩種說法,疏都分別引《爾雅》與名家之說為證,以說明其釋各有依據(jù)。但到底傳、箋之釋孰是孰非,疏并不曾拿出一定之論。
其實毛、鄭二說是否確實矛盾呢?馬瑞辰于其《毛詩傳箋通釋》中有言:“傳雖訓式為用,詩中言用者亦語詞,猶《爾雅》釋言為我,我亦語詞。認為毛、鄭之說看似不同,實則同為一解。黃焯亦云:“箋以式為發(fā)聲,即語詞,蓋以申傳,而非易傳。意謂傳箋實無二異。
《唐風•山有樞》二章之“宛其死矣,他人是保”句,傳云:“保,安也!惫{云:“保,居也!笔璋堰@兩個解釋放在一起進行疏正。疏云:“二者皆《爾雅》無文,傳、箋各以義言之。上云‘他人是愉’,謂得己樂以為樂。此云‘他人是保’,謂得己之安以為安也。箋以下云‘他人人室’,則是居而有之,故易傳以保為居!笔栌栐b多據(jù)《爾雅》,由于在《爾雅》尋不到此二解之出處,于是疏分別聯(lián)系傳、箋對經(jīng)中該句上下文的解釋來尋找依據(jù),指出是鑒于經(jīng)文前后章節(jié)之間對應(yīng)句意思的照應(yīng)連貫,所以傳、箋“各以義言之”,分別給出了不同的解釋。既然傳、箋之釋是各有各的道理,所以,對于此“保”字之義,取誰舍誰,孔疏留給讀者去裁斷。
《小雅•信南山》首章“信彼南山,維禹甸之”句之“甸”字,傳云:“甸,治也!惫{云:“信乎彼南山之野,禹治而丘甸之!币拦{意“甸”音義皆為“兵車一乘”之“乘”字。疏旁征博引后認為鄭意釋“甸”為“乘”。但疏又云:“甸之為字,既訓為治,音又為乘,以治其地使平成田則訓為治,以方十里出兵車一乘故又音為乘也!睂τ凇暗椤钡降资橇x為“治”抑或“乘”,終未標明態(tài)度。宋人嚴粲在《詩緝》中則云:“言禹甸治之,則平水患,理溝洫皆在其中矣,不必破甸為乘也。從毛之解。
孔疏中類似這樣對毛鄭異處不明確表態(tài)的解釋之處還有很多,像《邶風•終風》“寤而不寐,愿言則懷”,《邶風•旄丘》“叔兮伯兮,靡所與同”,《衛(wèi)風•淇奧》“會弁如星”,《衛(wèi)風•碩人》“說于農(nóng)郊”,《衛(wèi)風•伯兮》“甘心首疾”,《檜風•素冠》“聊與子如一兮”,《小雅•彤弓》“一朝右之”,《小雅•斯干》“無相猶矣”,《小雅•何人斯》“俾我祗也”,《小雅•桑扈》“君子樂胥”,《小雅•采菽》“亦是戾矣”,《小雅•菀柳》“無自瘵焉”,等等,都是如此。
總之,在面對傳、箋的抵牾之處時,《毛詩正義》大抵以以上三種態(tài)度應(yīng)對之。其所遵循的“疏不駁注”的原則既實現(xiàn)了詩經(jīng)學的統(tǒng)一,維系了學術(shù)成果的承繼,同時也限制和約束了自身于詩義闡釋上的發(fā)展和創(chuàng)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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