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古今交融、交戰(zhàn)下的先秦政治哲學
(作者未知) 2010/6/15
(接上頁)儒家是前形而上學(pre-metaphysical)或非形而上學(ametaphysical)的,他們的哲學就變得更為可取——它更接近于政治問題之根基;它對這些問題的處理的鋒芒還沒有被形而上學的套話(jargons)所掩蓋;它不是形而上學的而是政治的這一事實也使它更能被持有不同形而上學觀點或羅爾斯(John Rawls)所稱的“全能教義”(comprehensive doctrines)的人所接受。
基于類似的考慮,筆者認為孔子的哲學在早期儒家當中是最有前途的學說。⑦孟子對晚期儒家有著很大的影響,因此他在某種程度上理應承當一定的形而上學的罪責。與此對比,孔子遠沒有他那么樣的形而上學。比如,孟子的性善論有很強的形而上學的意味。⑧從經(jīng)驗上講,我們不清楚人為什么是性善的。一定年齡前的小孩子,沒有好的家庭教育的人,或天生的(如果他們確實是天生的話)變態(tài)狂徒(socio-or psycho-paths),似乎絲毫沒有對他人的同情。我們也許可以用天性(nature)與教化(nurture)的區(qū)分來解釋這個經(jīng)驗事實。但是,天性與教化之間的分別是很隨意的,故而訴諸這一分別來為孟子思想進行經(jīng)驗層面上的辯護的有效性是可疑的。我們能說的只是大多數(shù)人在小時候都有向善的潛能。⑨所以,孟子的這個學說就必須被當作是規(guī)范性的。但是,如果我們采取了上述的大多數(shù)人都有向善潛能的立場,我們就不清楚孟子與荀子及其追隨者間關于性善、性惡的爭論有什么實際的意義。如果這個判斷正確的話,那么孔子對人性的沉默態(tài)度就顯得更有智慧(《論語》,5.12⑩)。(11)與孟子對于培育本性、發(fā)展“四端”、養(yǎng)“浩然之氣”的關注不同,孔子更重視如何從“家”這個人之發(fā)展的自然起點出發(fā),發(fā)展和造就一個善人。在孔子的政治哲學里,對人之原初本性的形而上學的探討被“懸擱”起來,而其指導原則是“能近取譬”、推近及遠這個自然主義的思想。家庭與親情是近在手邊的,是我們把愛與同情延伸至人類以至于萬物的自然起點。
孔子政治哲學的另一個非形而上學的特點在于《論語》的對話體裁!睹献印放c《荀子》中也有對話,但是,在這兩部經(jīng)典里,孟子與荀子很明顯是掌握真理的權威,而其他人只是被動的聽眾和偶爾問問題的學生。但在《論語》中,孔子并不是以一種聲音說話的權威;谒鶎υ挼娜伺c所處理的情況的不同,他在不同的情境下經(jīng)常表述看似不同的思想。比如,在回答子路與冉有同樣的問題時,孔子給出了截然相反的回答,讓子路更保守些,而讓冉有更激進些(《論語》,11.22)。另一個例子是,在《論語》中,一方面,孔子自己踐行同時也鼓勵其弟子積極從政以救世,另一方面,他又讓他們不入亂邦(《論語》,8.13),并表達了過一個逍遙自在生活的愿望(《論語》,5.7,11.25,與18.6)。(12)如果我們放棄認為政治哲學是在獨立于情境的意義上普適的這個觀念,而把特殊之事物考慮進來,那么上面提到的表面矛盾及與其類似的矛盾就可能被解決。持有這么一個觀點并不必然意味著我們因而就變成了否定普遍真理的相對主義者,而是意味著即使普遍真理存在的話,它們也要在不同的情境里以不同的方式表達出來。普遍與特殊在政治哲學里同樣的重要。
這一情境式的特點又引出了孔子政治哲學的另一個特點:它能更認真地對待政治中存在的張力。比如,孔子對現(xiàn)實主義政治家管仲與齊桓公的態(tài)度是模糊和微妙的(《論語》,3.22,14.9,14.15,14.16,與14.17):他一方面表達了對他們主張現(xiàn)實或權力政治的保留態(tài)度,另一方面又贊揚他們對保護人類(華夏)文明的重要貢獻。與此相對,孟子對這兩個政治家則是持明確否定的態(tài)度(《孟子》,2A1與2B2)。(13)
一般來講,有些人也許會對嚴肅對待孔子哲學有所保留。首先,有人會說孔子的思想不是哲學,而是當時主流意識形態(tài)的表現(xiàn)。但是,如果我們承認哲學與意識形態(tài)的一個重大區(qū)別是前者具有對人類與自然問題的反思性的話,那么我們就應該看到《論語》的哲學性。比如,三年之喪確實是當時的禮儀,但從《論語》17.19中,我們可以看到孔子及其弟子討論其正當性與意義時并未訴諸權威與習俗,而是對其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其次,有人會說《論語》里缺乏哲學論辯。對此,我們應該看到,《論語》中是有哲學論辯的,但無法否認的是,《論語》中論辯的成分比后來的一些中國哲學經(jīng)典和大多數(shù)西方經(jīng)典要少得多?墒,如果由此否認《論語》是一本哲學書的話,實際上就等于預設了論辯是哲學思索、表達的唯一方式的教條。這一教條被西方近代哲學,尤其是當今英美分析哲學界所廣泛信奉。在這里本文無法細致地講述為什么這個教條是錯誤的,而只想指出,如果我們不先在地認為論辯是哲學的唯一方法,那么我們就不會因此懷疑《論語》的哲學性。另外,即使一個哲學文獻有或要求論證,也不等于它要把論證(未完,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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